转载:當藝術品遭破壞之後…我想說的是藝術的公共性
2017/10/10 — 20:12

沒有玻璃,沒有圍欄。有時候,藝術品也可以很脆弱。當藝術品遭破壞之後,我們會怎樣回應?
2015 年,一個台灣男孩不慎跌倒,在達文西的真跡上,打出了一個拳頭大的洞口。主辦單位不但沒有要求男孩賠償,甚至希望外界不要責怪他。
2017 年,一個女生在美國忘形自拍,推倒了總值 20 萬美元的藝術品。藝術家認為沒人受傷,無須追究,甚至自省是保安做不到導致意外。
這些事情不時發生,最近再有一例,發生在德國小鎮明斯特。
十年一度的明斯特雕塑展(Sculpture Projects Münster)月初落幕,其中一組雕塑月前被砍去頭臚。展覽結束之後,雕塑也移走了。然而,當地居民近日籌款,主動邀請那位藝術家,資助她再做一個永久保存的版本。
Nicole Eisenman, Sketch for a Fountain (2017) (圖片由 AY 提供)
那 組作品是美國藝術家 Nicole Eisenman 的雕塑「Sketch for a Fountain」,一組五個人像的裝置,圍著公園的一個水池。七月的時候,其中一個半臥的人像被人砍去頭臚。主辦單位坦言,戶外作品都沒有通宵保安,認 為藝術品放在公共空間,就要真正地融入生活,亦即要承受可能被破壞的風險。Nicole Eisenman 的雕塑,也真的融入到當地居民的生活。因為展覽結束後,居民自發籌款,主動邀請藝術家再做一個可以長期擺放的版本,讓作品成為明斯特的一部分。
明斯特市政府買下參展藝術品作永久展示的做法,雖然不是甚麼新鮮事,但一件曾經遭人破壞的作品受到賞識,甚至居民自發籌款要求永久保留,更反映出「公共藝術」真正的公共性。
近年香港的公共藝術可不少。無論是英國文化協會帶來的 Antony Gormley 雕塑,還是藝術推廣辦事處的「麼地道花園」,藝術品放置在公共空間,卻大部分都沒有詢問附近居民的意見。中大教授何慶基曾寫過,公共藝術作品「和藝術館觀眾不同,不是專程走進白牆空間去看藝術,而是其生活空間被藝術進佔,甚至可能是永久的進佔」,所以更加需要「尊重社群、尊重公眾」。
出 於歉意也好,真心喜歡作品也好,今次明斯特居民籌款找藝術家做作品,不光說明了公共藝術需要聆聽公眾的意見,更是公共藝術的實踐。政府出資,富人打本,普 通人也可以讓公共藝術空在公共空間發生。藝術面前,我們其實沒有那麼微小啊!藝術家和公眾的距離,也沒有想像的遙遠。公眾的力量從來也大,只消我們能夠討 論出值得支持的對象。擁有群眾,沒有甚麼是不可能的。
我期盼,有一天在香港也能見到,市民集資的「真‧公共藝術品」。
Source:
當藝術品遭破壞之後…我想說的是藝術的公共性
https://www.thestandnews.com/art/當藝術品遭破壞之後-我想說的是藝術的公共性/
Leave a Rep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