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授在最初的其中一节课上问了我们一个问题:
试想一下:舞台上,布幕拉开了,灯光亮了,一个人,穿着服装坐在舞台中央冥想。十分钟后,布幕落下,表演结束。那,是舞蹈吗?。。。
我认为再没有理由可以说服自己那就是舞蹈,很坚决地摇了头。
我以为,再粗略的舞蹈也应是经过思虑,结构组合的人体动作。如果舞者没有意识自己是在跳舞(intention),那他/她就不是在舞蹈;如果舞蹈动作不是经过蓄意组合(structure),那舞蹈就不成立。
同学和教授与我的看法迥异,认为就连最简单的呼吸也可以是很高深的舞蹈。现代舞崇尚自由、自然,任何生活上的东西、题材都可以搬上舞台。纯粹走、跑、跳、说话、睡觉、吃喝玩乐等都可以套用。谁也没有文明规定现代舞蹈里不准有哪些元素、成分。我想对许多中国舞出身的舞者们,这可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理念。我同意那是一场‘表演’,我也可以同意舞蹈不一定得经过‘组合’,但对于冥想=舞蹈,那绝对不在我记忆里的舞蹈的定义范畴内。就那么一次,我无法接受。
果然,来自中国的舞蹈系同学反应也不出我意料,也没有办法接受。就基于中国舞蹈的概念常是建立在‘真、善、美’的基础上,舞蹈是经过‘提炼、美化、规格化’,‘源自生活但又高于生活’的一门综合艺术。光在舞台上表演吃榴链绝不会是普通人所能接受的,就连中国现代舞也于西方国家的现代舞有所不同,建立在很坚固的中国人思想、信念、及文化上,要瓦解这一道墙,并不是三五年的事,更不是三言两语所能改变的事。
但玛丽恩教授说,是不是舞蹈,那就看舞者想要表达的是什么(human expression),动机是不是在跳舞(intention to dance),同时自己有没有定义那就是舞蹈(performer defined) ,并不全在于观众怎么看待。这是多前卫的一个定义! 然而作为一名学生,却似乎没有理由拒绝不同文化的可能性,也应当要有广泛的接受能力。囫囵地接受见解会让自己无法有坚定的立场,盲目地拒绝讯息也同样让自己眼光浅短。
就一次解说我对舞蹈的定义的看法之后,我在教授们的眼里似乎成了一名’活古董’,‘老顽固’,并有‘无药可救’之嫌,虽然嘴里都说我有坚持自己的观点的自由。
然而我想我的坚持并非毫无根据。我的那一条底线是,我认为:冥想的动机是冥想,舞台上一心岂能二用! Human Expression=冥想,Intention=冥想,Performer Defined=舞蹈,但就凭这点要说服在舞台上的‘冥想’可以是‘舞蹈’,我不同意。 Prove me wrong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