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A的语言说B的故事

如果舞蹈是一种语言,且是一种非共通的语言,那么跳舞或表演都是需要经过学习与训练的,以便能掌握该沟通与表达的能力(communicative competency)。世界各民族文化,都体现在各自舞蹈动作语言里,需要与表现的是各自不同的一个程式/系统(system),那么是否应排除把两种不同类别的舞蹈相结合的可能,即使它们也许非常有创意非常好看?

记得很久以前问过一位老师,能不能结合芭蕾与藏族舞蹈?她说那会变成不伦不类。

但也有老师说,跳舞是相通的,只是大家在用不同的语言(language) 表述动作所要带出的意义。那么或许结合并没有什么,重点是其表演的目的/作用是什么(effective?) 及其要表达的是什么。

用芭蕾舞鞋说喜马拉雅山的生活、用傣族语言说马来西亚的世界,都非常挑战。如果西洋人用西洋腔西洋语调说中国话,问题不在说的人,而在其技巧,他怎么说也成不了中国人,进入不了中国的世界。要不说用西洋腔说洋话,要不用中国调说中国话,否则,只是娱人!

此外,依据生活民情创作的舞台舞蹈会因民族生活的改变而改变,我们要创新、发展也应根据被依据的对象作出配合,否则不但“表” “里” 不一,还会牛头不对马嘴(就比如有中国人不再实习的风俗我们马来西亚人仍在流传一样,他们淡化,我们轰烈;他们改变的风格,我们为它守旧) 。

我要说的是:除非,人们的生活实际上发生文化相结合(那么舞蹈动作风格会变化或相结合);除非,舞蹈动作演变为一种没有生命的工具;除非,舞蹈不再是反映而是无奈;那么,用A的语言说B的故事,也是没办法的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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