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?艺术?教育?

也许就因为很多人都把有形(式)文化与无形(式)文化混为一谈所以产生了观念误差。文化就是生活,但要把看不见的生活因子转变为能够看见的作品/创作(艺术化),那是需要文化/艺术工作者去耕耘的。所以我认为津贴是给工作的人的,不是用来衡量艺术价值的。提炼生活元素(即,创作)是需要时间、精力和技术来完成的,任何一项都需要靠‘钱’去推动和运作,即使‘钱’未必是所有创作的动机。所以,任何作品的产生都需要用钱,不管该作品是用作任何目的,比如免费展示、参加比赛、卖票演出、商演赚钱、义务筹款、等等等等。酬劳该补贴的是制作费,并非艺术品的价值。艺术价值可以被贬低但是制作费未必可以被当做‘看不见就是无’啊!再说,‘价值’取决于人、取决于社会观、取决于时代、取决于需求、取决于市场、取决于环境,谁说了算?

所以,我想我们的社会需要理清并认同这样一个概念:所有的口号‘推广艺术’、‘提升艺术’、‘艺术创作’、‘推广教育’、‘艺术教育’、‘提升文化’、‘推广文化’。。。 →→→ 都离不开钱(制作费用也)!如果都要求文化/艺术工作者免费提供‘服务’(eg. 研究、提炼、实验、创作、推广、教育etc),试问有谁还要做艺术家?文化/艺术工作何时可以独当一面成为一份事业、一个领域?

展示艺术品/表演创作便是教育群众、便是推广文化、便是贴近群众?我认为不是。

艺术品是不能够作教育的,就好像购物架上的商品不能够作教育一样。从事‘教育群众/教育下一代’靠的是人,不是商品。单单购买和使用一个商品未必就能了解其生产过程或动机,难道买票看一场表演就可以学习到时代背景与文化底蕴?不是不可能,但是我认为不够。群众可以透过有形(式)的作品去了解无形(式)的创作者的构思、人类的生活、当代的文化等,但这需要更进一步的人为的解读和思索,知识才会产生,继而被储存、被传播。作品本身还是作品,只是一种工具,而宣扬艺术价值和文化精神的乃是人类的行为。要求艺术工作者(免费)提供演出(或自费提供作品)来达到推广(大众)文化的目的,是否是要求过高了?

但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文化/艺术工作者不是没有,只是未被重视。他们不是特有钱所以自资搞文化/艺术活动;他们不是特傻所以专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;他们不是特木纳所以不计较付出与收获总不成正比。他们只是相信的比较多一点、坚持的比较久一点而已。但是在这大环境下我们需要创造出多少艺术品才足够达到‘教育’‘灌输’‘推广’的效果,甚至形成为一种心领神会的大文化?需要多少时间多少‘制作费’呢?不是不可能,但是它需要力量→→→推动的力量与支持的力量,人多力量大不是吗?

大家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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